美國EB5投資移民簡介
為吸引海外投資者投資美國境內企業,美國國會于1990年特批準一項基于海外投資者而設立的EB5投資移民計劃,該類別因限制少、審批速度快而成為投資者合法移居美國的快捷通道。
經濟特區移民提案(Regional Centre Program)
1993年國會在原有EB5基礎上通過一項提案,允許外國投資者將50萬美金指定區域以繁榮經濟、增大當地就業機率,此為經濟特區移民提案(Regional Centre Program)。2003年,布什總統簽署法令,授權美國公民及歸化移民局(CIS)以優先類別特快受理EB5申請,并特批每年10,000個配額指標2017年9月初,EB5法案到期后宣布無任何變革延長至2018年9月30日。
申請條件
年齡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有50萬美金投資能力、能合法提供資金來源
接受一切合法之來源,除常規來源外,還接受饋贈、繼承、博彩等來源。
項目優勢
無經商、學歷、英語、年齡限制
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均獲身份
自由進出美國無移民監
自行選擇在美國任何地區居住
享受當地居民同等權利待遇
辦理流程:
資格評估,簽署委托協議
定案,準備申請文件
EB5項目篩選,簽署認購協議
匯投資款至監管賬戶
律師審件,向移民局遞件I-526
收到檔案號
獲I-526批準函
申請轉美國簽證中心NVC
廣州美領館面談,核發移民簽證
緯博登陸系列輔導
180天內登陸美國
獲得綠卡,2年期屆滿前90天申請轉永久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