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L1簽證:
L1簽證,就是美國專門發給那些在美國開設了分公司的跨國公司經理及特殊專業人才的工作簽證,它屬于非移民簽證的一種;它的特點是:準許申請人具有雙重“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
美國政府為了鼓勵更多的海外企業到美國投資,因此允許海外母公司在美國設立子公司時候,可以派1-2名公司的管理人員到美國出任分公司的經理,這種提供給海外公司經理的簽證就是L-1簽證, 持這種簽證進到美國,一年后,全家可以申請美國綠卡。在美國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后,只要這家美國分公司連續經營一年以上,L1簽證持有人可依法向移民局申請美國的永久居留,即人們通常所說的“綠卡”。美國子公司經營額的多少會對申請人的移民申請有一些影 響,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證明外國母公司和美國分公司都處于正常經營的狀態,美國分公司還必須證明在美國長期經營的財務能力,包括營業額、利潤、納稅、員工人數等。在美持有L1簽證人士,可按職業移民中的第一優先類,不需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卡,移民手續和程序簡單,所需時間也要快得多。
美國EB-1C:
指美國跨國集團高級經理人移民項目,全稱為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 (CategoryC),以工作關系為基礎的移民申請。 是美國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申請人需要在國內母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并被母公司派遣到美國開設分公司,當美國分公司的經營狀況達到美國移民局的要求后,可以申請美國綠卡,并且綠卡是一步到位的永久綠卡。 近年通過EB5申請的人數大幅增長,造成排期,目前的排期進度緩慢,但是EB1的類別每年有40000個名額,目前并無排期的影響。
申請條件:
國內母公司成立至少2年以上
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擁有一定的經營規模
擁有足夠運作資金,有能力設立和支持在美國分公司的正常運作
申請人在過去3年中1年在母公司任職高管
項目優勢:
無語言要求,無國籍要求,無需驗資
無排期,從申請到獲批簽證,最快僅需4個月即可全家赴美
項目辦理時間短 ,24個月左右即可獲得永久綠卡
配偶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
子女享受免費義務教育
一步到位,永久綠卡有保障
辦理流程
資格評估,簽署委托協議
準備申請文件
以B1/B2身份赴美考察,開公司、銀行賬戶
美國分公司運營
B1/B2轉L1
L1簽證續簽
美國分公司經營12個月后轉EB1C
獲得永久綠卡